隨著環保在線監測設備的大量普及,很多企業都為此根據環保局的要求安裝了
煙氣在線監測系統,但是這些都是需要企業根據《固定污染源煙氣排放連續監測技術規范》來進行安裝調試,下面新澤儀器小編為大家簡單說說技術規范的相關要求:
1.《固定污染源煙氣排放連續監測技術規范(試行)》(HJ/T75-2007)中“10.1.2固定污染源啟、停運(大修、中修、小修等)以及燜爐等時間段均為煙氣CEMS無效數據時間段”。《固定污染源煙氣(SO2、NOx、顆粒物)排放連續監測技術規范》(HJ75-2017)刪除HJ/T75-2007標準中將啟停爐、悶爐時段CEMS監測數據為無效數據的表述,改為采用數據標記方式對不同鍋爐運行情況下的CEMS數據進行區分;同時HJ75-2017中CEMS數據審核對有效數據進行了以下描述“12.1.1固定污染源生產狀況下,經驗收合格的CEMS正常運行時間段為CEMS數據有效時間段,CEMS非正常運行時間段(如CEMS故障期間、維修期間、超本標準11.2期限未校準時段、失控時段以及有計劃的維護保養、校準等時段)均為CEMS數據無效時間段”,即HJ75-2017標準未對固定污染源非生產狀況(水泥窯止料、鍋爐燜爐、工業窯爐暖窯、停產后降溫過程以及啟爐等情況)下的CEMS數據是否有效進行表述。
2.《固定污染源煙氣(SO2、NOx、顆粒物)排放連續監測技術規范》(HJ75-2017)附錄H(規范性附錄)固定污染源煙氣排放連續監測系統數據采集處理和傳輸系統要求中H.3.2其它要求“2)系統可以接收機組接入污染源停運的開關量信號,當接收到污染源處于停運狀態信號時,污染物濃度與流速應設置為零”。即CEMS可以接入污染源停運開關量信號,停運時污染物濃度和流速、流量設置為零。但是未對不同行業的污染源停運判斷的條件進行詳細描述,同時未考慮停運狀態開關信號的來源以及可能存在的運行責任,若停運信號來自排污單位中控,超標排放時企業強行發送停爐信號使監測數據歸零,達標后解除停爐信號,數據恢復正常,則在線監測數據將永不超標,失去監測意義。標準在此問題上表述不清,考慮不全面,排污單位按標準執行,存在操控監測數據的嫌疑,不按標準執行,停爐后形成排放超標的問題。
3.《固定污染源煙氣(SO2、NOx、顆粒物)排放連續監測技術規范》(HJ75-2017)附錄C(規范性附錄)C.8 鍋爐停爐、悶爐時煙氣參數的參考設定當鍋爐停爐、悶爐時,CEMS仍然在檢測和不斷的由下位機上傳數據,容易引起固定污染源監控系統的誤判。可通過對煙氣參數的設定,由下位機向上位機發出停爐、悶爐等標記。煙氣參數的參考設定(視實際情況可調整):a. 靜壓壓力傳感器顯示為鍋爐滿負荷顯示值的20%(限安裝在引風機前);b. 流速顯示為2m/s以下;c. 氧量顯示為19%以上;d. 煙溫顯示為40℃以下。以上可視實際情況對等設定也可按優先原則設定。附錄C雖為規范性附錄與標準正文具備一定的效力,但是C.8中所述的停爐或者燜爐針對的是鍋爐,未明確該內容可應用于工業爐窯、水泥窯等行業的停爐或者燜爐等狀態。